2021-01-20
110年度「雲林縣作家作品集」徵選,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15日止,敬請踴躍投件,請查照。
110年度「雲林縣作家作品集」徵選,讓您的優秀作品出版成輯!
一、徵選日期: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15日止,請以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。
二、實施辦法:雲林縣政府為鼓勵雲林文學創作,訂定「雲林縣作家作品集」徵選實施要點,凡經入選作品,每件由承辦單位贈送稿酬新臺幣1萬元整,經出版後贈送作者100冊。
三、歡迎符合以下資格之民眾得報名參加徵選:
(一)本籍:凡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為P者。
(二)凡(曾)設籍、就學、就業或服役於本縣者。
(三)父母其中之一為設籍或出生於本縣者。
四、徵選簡章請至附加檔案下載或親至文化觀光處圖書館1F服務臺索取。
發布時間 / 2021-01-20 15:11:25
資料來源 / 人事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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